新聞中心 /News
瑜伽卡充值后的麻煩事?
瑜伽卡充值后的麻煩事?趙女士在一家瑜伽館辦理了會員,并通過微信充值2198元。辦卡后不久,瑜伽館多次搬遷,營業(yè)環(huán)境與當初相差較大,趙女士無法繼續(xù)參加課程,便要求瑜伽館退還剩余未消費的余額,瑜伽館卻以辦卡時約定“會員卡一經(jīng)售出概不退款”的條款為由拒絕退款,并稱趙女士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消費,責任應自行承擔。趙女士不服,遂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認為,原告趙女士通過預付式消費與被告某瑜伽館簽訂了培訓合同,因被告多次搬遷,造成原告接受服務明顯不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xiàn),原告有權解除合同。鑒于原告已經(jīng)在該瑜伽館進行了部分消費,扣除該項消費費用后,剩余部分應予退還。最終,經(jīng)法院組織調解,被告某瑜伽館負責人同意退還原告趙女士剩余培訓費1500元,并當場履行完畢,原告趙女士自愿撤回起訴。
預付費模式中經(jīng)營者可通過預存資金留住客戶,消費者也可獲得實惠,但在履約過程中,因為周期較長,經(jīng)營者可能會出現(xiàn)違約情況。比如,經(jīng)營者明知道要關店,依然借助較大力度折扣活動吸引消費者,活動結束后立馬卷款而逃。也有經(jīng)營者在收取消費者預付資金后先經(jīng)營一段時間,然后以店面升級、外出學習培訓等原因關閉門店。還有經(jīng)營者以店面轉讓為由,搬遷至較遠的經(jīng)營場所,導致消費者不僅無法按照經(jīng)營者原先的承諾進行消費,而且難以找到原經(jīng)營者退款。本案中,瑜伽館地點的遠近和交通便捷性對消費者決定是否訂立預付式消費合同至關重要,地點的變更給消費者接受培訓造成明顯不便,顯著增加消費者在途時間和交通成本,導致消費者就近接受培訓服務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消費者有權請求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經(jīng)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并應當承擔預付款的利息、消費者必須支付的合理費用愛游戲登錄入口。